2015.10.14 國內媒體報導:
「護士不願口對口施救 養老院老翁身亡」
首先,要澄清的是:這不是發生在台灣!
當然,記者會不會希望讀者一看到標題,就誤以為「靠!怎麼台灣醫界又發生這麼離譜的事?」,我不知道!
這事是發生在澳洲!而且還是在2011年!
這樣的外電新聞,除了可能產生誤會、污名化國內醫療人員以外,我看不出來對國人的「知」有什麼實質上的意義!
好吧!那我們在看一下內容,看看原始新聞是怎麼寫的?國內媒體又是怎麼寫的?
國內媒體報導:
「澳洲84歲養老院老翁伍德(Brian Wood)用餐時噎到斷氣,死因調查報告發現,養老院護士不願在沒有口罩隔離的情況下對他急救,院方疑有疏失。」
原始報導:
An inquest into
the choking death of an 84-year-old nursing home resident has heard the man was
not given CPR - partly because a nurse didn't want to give him mouth-to-mouth without a mask.
報導中寫到,護士不進行CPR,「部分」原因是因為沒有單向口罩,並不是「因為沒有口罩就不做CPR!」
那為什麼不進行CPR呢?
Pixie Stott, the
registered nurse on duty, told the court that the facility's policy was to call
an ambulance for serious medical emergencies and not do CPR.
因為,「不進行CPR」是這家安養機構的政策,機構規定:重大急症只負責叫救護車,不進行CPR!
所以,如果有錯,也是機構的錯啊!怎麼會是護士呢!
再看看國內媒體怎麼寫?
「當班護士史托特(Pixie Stott)不願在沒有口罩阻隔的情況下,替伍德實施口對口人工呼吸。史托特向法官表示,該院的標準急救流程是報案,而非施救。」
你覺得這種寫法,跟原始報導「差不多」嗎?
我們再來看看澳洲Yahoo的更詳盡的報導:
Ms Stott said policies had changed at
the facility, and staff are now expected to perform CPR when needed and had
been trained to do so. They also had one-way masks, she said.
"If we'd been where we are now
... I would have done CPR," Ms Stott said.
此次事件之後,機構的政策改變了,規定員工在需要時,要進行CPR,也給予她們訓練,並備有單向面罩。護士表示:如果是依目前的規定與設備,我會進行CPR的。
所以,你看到這裡,你還能同意這樣的新聞標題嗎?
「護士不願口對口施救 養老院老翁身亡」
好再來看看國內媒體的這句:
「救護員到場15分鐘後宣布伍德不治。」
原始的寫法:
Brian Keith Wood was declared dead by paramedics who arrived 15
minutes after being called to the Sarah Hardey Nursing Home in Kelmscott,
Perth, on New Year's Day, 2011.
是在「報案15分鐘後」,救護員抵達現場時,直接宣佈死亡,也沒有進行CPR啊!國外的救護員,是可以直決定不CPR就宣死亡的。(但是,這樣的情況,在國內可還是會CPR,然後送醫)
所以,不是救護員到場後15分才宣佈死亡的!
寫「到場後15分鐘」才宣佈,是否就在暗示到場後「有處理」或「有急救」呢?
照護員其實有進行拍背並用手指移除部分的土司,
護士也有使用抽痰管抽吸,但是沒有抽出什麼。
其實,我相信,如果不是機構的規定,護士一定會CPR,即使沒有口罩,也可以單獨進行壓胸(這也是BLS建議的啊!)她連壓胸也沒進行,就是因為遵守機構的規定。不是因為沒有口罩,不能進行口對口呼吸,所以就連壓胸也乾脆不進行了!
結論
因為是機構規定「只要叫救護車,不進行CPR」,護士才沒做CPR的!而且,因為是規定不做,所以也沒有提供裝備!護士是依規定沒做CPR,「沒有防護裝備」只是部分原因,導致她不進行CPR!(她也說了:如果是依目前的規定與設備,我是會進行CPR的。)
這樣的說明,跟你一開始看到標題的感受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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