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護病比,各自「表」述
衛福部今天公告「104年各醫院全日平均護病比」
在其臉書專頁的留言非常有趣:
有近一半的留言都是寫:「假的!」
我們先姑且不討論「真假的問題」!
這個公告表,有「特定」的排序──依符合健保加成給付11%的月份排序,也就是有多少個月份符合健保規定可以領加成11%的加成(小於1:8護病比的月份數)。
然後,各家媒體就紛紛以這份排名,評論各醫院的護病比「優劣」!
這份排序,能否反應各醫院的護病比優劣(或者更精確的說,護理人力)呢?這個關係到各家醫院計算護理人力的方式,這裡也暫且不談。
現在,只就這個排序表,再呈現幾個欄位,讓各會看看,媒體以這個排序表稱為「護病比的排名」,合不合理?
未符合評鑑規定的1:9
這是最重要的,若護病比超過1:9實際上在評鑑上是未達標的,這個比較嚴重。可以看出來,有兩家醫院不符規定,有一家的排序還排比較前面呢!
獲得健保額外獎勵的「總和」
其次是,護病比即使未達1:8以下,其實只是沒有領到11%的加成獎勵而已,並不是比較劣啊!很多都還領到10%(1:8~8.4), 9%(1:8.5~8.9)的額外獎勵啊!這是要比衛福部設定的目標「更好」,才能領到獎金的啊!所以,我們姑且稱領到11%的叫「超級優」,領10%的要「特優」,領9%的叫「優」。
現在,媒體要把一整年12個月,每個月都領到「特優」或「優」的醫院,只是獎金領得比「超級優」的醫院少,稱為「最血汗」,這樣合理嗎?
今天除非是衛福部更改遊戲規刖,則定1:8以下,才是「符合」,那麼,這些現在領「特優」或「優」的醫院,才能稱為「劣」吧?
如果把每個月領到的「趴數」加總(只能粗略的加總,因為每個月的1%是不算金額的),就會發現,有三家醫院領到的總獎勵是比其他醫院明顯少許多的,但是,有兩家,卻在這個排序表中,比其他領得比較多的醫院,排得更前面,這個,是不是很有趣呢?(若以學期總成績各科加權的概念來看,就比較容易理解)
年度平均和標準差的問題,下回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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