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面相診斷心律不整


看面相診斷心律不整
 
圖片來源:JAMA Cardiology, 參考文獻附於文末
你能想像嗎?
當你坐在診間等候看診,可能只是要看個痔瘡(最近很流行的),但是,進入診間後,醫生馬上說要幫你做個心電圖,然後告訴你說「你有心房顫動(Atrial fibrillation 心律不整的一種),需要治療」?
你心想,你只不過想看個痔瘡,竟然就送你心房顫動?這什麼麼回事?這個就叫做「機會篩檢」(opportunistic screening) -- 趁你在等候的時候,人工智慧就依你的「面相」,幫你完成了心律不整的篩檢!

這是怎麼辦到的?
這是使用目前最熱門的「人工智慧」的「深度學習」完成的。
這是澳洲與香港合作的研究,發表在最近一期的JAMA Cardiology
大家可能知道,蘋果的iWatch手錶,可以偵測一個人是否有「心房顫動」這種心律不整(在台灣,礙於法規,目前沒有開放)
但是,只是坐著候診,也沒跟什麼儀器有「接觸」,醫師是怎麼知道你有「心律不整」的?
原來,他們是採用攝影機,拍攝你的臉部一分鐘,再經由事先訓練好的「深度學習,卷積網路(CNN)模型」來判斷你是否有心律不整,也就是電腦透過「面相」幫你「算命」看看你有沒有「生病」!

技術層面
現在人工智慧的人臉辨識已經算是成熟,可以「刷臉」進出辦公室或是購物了。
這個研究使用的,並不是「人臉辨識技術」,它是「臉部光體積變化描記圖法」Facial Photoplethysmography (FPPG) 
PPG光體積變化描記圖法」是以光學的方式取得的器官體積描記圖,一般通過脈搏血氧儀來照射皮膚並測量光吸收的變化量來實現,早已使用在手指頭「脈膊血氧儀」上。只是,此研究是運用在臉部上,故稱為「臉部光體積變化描記圖法」FPPG

研究者之前已經在發表過,臉部的「顏色」會隨著脈搏而產生「細微的變化」,而這些變化,可以用iPhone手機拍攝下來,用一個叫Cardiio Rhythm 的手機App分析,就能診斷心房顫動(因為心房顫動者,其脈搏不規則,和一般人不一樣)
這次,他們所做的是「高通量」的研究,也就是使用一台攝影機,一次能「同時辨識5個人」,經測試,可以診斷心房顫動的整體敏感度是93.8%、特異度是98.1%、陽性預測率是98%、陰性預測率是94%

臨床運用考量
有心房顫動的病人,發生腦中風的風險是一般人的5倍,需使用抗凝血劑治療。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有心房顫動。因此,全世界都在努力,要如何能夠早期診斷這樣的病人,並早期開始治療。

目前,這還只是一個「概念證明」Proof-of-concept的小型研究(20位心房顫動的病人,24位沒有心律不整的人),未來還需要大量的數據,以及在真實世界中測試,才知道可不可行。也許在一般族群中,因為心房顫動的盛行率比實驗中低上許多,可能會影響到準確率也說不定。

當然,也許有人會說,這個不是摸一下脈搏就知道了嗎?是沒錯!但是,還是有不少科的醫師,「沒有時間」或是「不會」摸脈搏的。因此,這個研究的定位,本來就是一個「機會篩檢」,也就是病人本來就不是要做這個檢查,只是順便篩檢,能找出幾個算幾個的概念,多找出來的,都算是「賺到」!後續一定也會再做心電圖確認,所以,準確度也不一定要非常的好。

最重要的是,這個做法,沒有「接觸」到病人,也不需要額外的「儀器」,還可以在病人「沒有不適之下、不知不覺的進行」。當然,為了顧及個人的隱私,必須事先「獲得病人同意」,才會進入有攝影機的候診間。至於找出有可能患有心房顫動的病人,其後續的處理流程與法律義務或責任,則必須一併考慮。

對於人工智慧,有人是過度期待,也有人始終抱持懷疑的態度,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它的發展,可能已經超乎一般人的想像!與其擔心害怕,不如多一些瞭解!

詳細內容請參考原始論文:
澳洲媒體報導:
另一篇報導


病人安全事件的報導與處理應有的態度


媒體不要為了點閱率,而犧牲了民眾對醫療的信任!



輸錯液害死5歲童卻只願負「輕微責任」 醫院炒2護士
https://udn.com/news/story/7332/4105586

扯!護士輸錯液…5歲兒心臟驟停亡 母崩潰哭慘
https://news.tvbs.com.tw/life/1217697

看到這樣的新聞標題,你會怎麼想?
「太離譜了啦!台灣怎麼會發生這種事?」

對!這種標題,的確很容易讓一般人誤以為是發生在台灣的醫療事件!
但是,大部分都不是!!!

因此,在此建議及呼籲,媒體在報導「他國」的醫療事件時,請在標題上註明,以免造成民眾誤解,毁壞台灣醫療人員的聲譽!
希望衛福部、醫師公會全聯會、護理師公會全聯會、各醫學會、,都能支持這這個建議。
例如:
扯!中國護士輸錯液…5歲兒心臟驟停亡 母崩潰哭慘
輸錯液害死5歲童卻只願負「輕微責任」 江蘇醫院炒2護士

其實,報導這類的新聞,對閱聽人有什麼價值呢?基本上沒有,只有讓人感覺「醫療人員好扯」而已!而這個感覺「好扯」,竟然還可能是誤會呢!誤以為「好扯」的是台灣的醫療人員!這件事情最要不得!

如果媒體希望傳達的訊息是:「看吧!有些國家的醫療就是那麼扯,請好好珍惜台灣高品質的醫療」,我覺得可以,但是,請先在標題註明這是發生在國外的事,不要引起民眾的誤會!

如果媒體的報導,是希望引起民眾對醫療事件的重視與瞭解,那麼,我們就來談談,要如何報導「醫療事件」,才是負責任的報導!

這事件是藥物注射錯誤事件,原本是應該注射75ml的「20%甘露醇注射液」20% Mannitol以降腦壓或消腦腫的,卻被注射成100ml(500mg)的「甲硝唑氯化鈉注射液」Metronidazole(一種抗生素)

有幾點要澄清:
1.    這是一件錯誤給藥事件,但是,誤給了Metronidazole,並不會造成死亡!
2.   少給了一次降腦壓的Mannitol,也不是造成猝死的原因!
3.   造成猝死的原因是「病毒性腦炎」,是疾病本身!
4.  「轉院路上,男童心臟驟停,其父在緊急做了心肺復甦後」這看起來是「自行轉院」,這個轉院風險才是最該被檢討的!
5.    給藥錯誤事件是該拿出來檢討,進行根本原因分析,找出系統性或流程上的問題(例如同樣是M開頭的藥,如何擺放,如何標示才能避免拿錯?核對流程是否有落實?工作量是否超過負荷?等等)處理病人安全事件,並不是把犯錯的人開除,類似的事件就會「消失」!「病安」與「飛安」處理的最重要精神是「找出真因」及「如何預防下一次類似事件的發生」而不只是找出一個來「揹責任」負責,在某些極權國家或許是如此,但是在台灣不是這麼做的!
6.    醫院及民眾對於醫療事件有糾紛時,應該尋求溝通管道處理,這樣單方的訴諸媒體,根本是錯誤的示範!媒體也不應該助長這樣的風氣。

面對醫療糾紛的處理,台灣有更好的處理機制。很多的糾紛,經常只是醫病溝通不良造成的。單方面報導家屬的說法與指控,有如是在「帶風向」,對辛苦、認真在付出的醫療人員是非常不公平的!報導類似醫療事件時,媒體請務必請教相關的醫療專家,平衡報導,才有助於促進醫病關係的良性發展。

更何況,這個事件並不是發生在台灣,這些容易引起誤會的國外報導、錯誤的醫療糾紛與病人安全事件的處理方式,根本就不應該拿出來報導!

媒體不要為了點閱率,而犧牲了民眾對醫療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