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名藥與原廠藥的爭論




最近,有一些教授、主任,投書在力挺學名藥,與讀者有一些爭論。

例如:


在相關投書底下的討論,卻看到許多留言者,對這些專家的言論很不以為然!因此,有人就好心的建議,這些專家如果來填一填這個「聲明」,或許就會比較容易取信於人!

因為,有人質疑他們雖然是說學名藥很好,但是,到了自己生病時,可能就會運用自己的關係找到原廠藥,因此,他們的言論很難令人信服!就像之前食用油的廠商,家裡用的都不是自家的油,而是進口油,卻一再的保證自家的油沒問題一樣!很難令人信服!

如果有了這個「聲明」,會不會有比較多人相信他們所說的話呢?或許吧?不過,至少,大家比較相信他們說話的誠意!

這些專家桿衛學名藥,說學名藥與原廠藥品質與療效「一樣」!還搬出「政府認證」來試圖使民眾相信這樣的論述。但是,瞭解學名藥定義的人,就知道這並不是百分之百正確的。

學名藥的生物相等性BE測試,只要濃度比值的信賴區間是落在80%~125%內,就算是「相等」了!所以,這樣的「相等」,只是在一定的誤差範圍內,我們接受它們是「同一種藥」的說法!(也就是能在體內產生「大致相等」濃度的「相同」成份。)

學名藥並不沒有被證實或要被求做到「療效」或「品質」與原廠藥「相等」的研究測試!也就是說,學名藥並沒有做過「療效」的實驗!只是因為它的「有效成份」,大致和原廠一樣,就被「推定」它的療效,就是和原廠藥「一樣」!這樣的推定,「大部分」的時候,不會「差別太大」!但是…

學名藥最大的優勢就是「價格低」!為了降低醫療費用,很多國家不得不使用學名藥,這就是學名藥存在的價值!

為了價格,我們必須妥協、容許使用「療效」或「品質」稍為打折的藥,這也是不得不的事!所以,我們也沒有必要「反學名藥」,它的確有存在的必要!

同樣的,挺學名藥的人實在不必氣急敗壞的跳出來辯駁說:學名藥與原廠藥品質與療效是「一樣」的!

WHO的說法比較中肯:"A Generic Drug is a pharmaceutical product, usually intended to be interchangeable with an innovator product, that is manufactured
without a license from the innovator company and marketed after the expiry date of the patent or other exclusive rights." (學名藥「通常」是「希望」能與原廠藥「替代」使用)

"Generic Drugs are frequently as effective as, but much cheaper than, brand-name drugs." (學名藥「經常」是和原廠藥一樣「有效」,但是「便宜」多了)

如果是與生命安全比較沒關係的情況,使用學名藥,是可以省錢,這是大家都贊成的!

但是,如果是危及生命的緊急時刻、如果我們只有一次救命機會的時候,可以接受這種妥協嗎?如果我們還有選擇,我們願意不願意去妥協?還是我們只接受真正經過嚴謹人體實驗證實「效療」的藥物,一點也不容許「打折」?如果你認同這樣的想法,那你是否願意簽以下這張聲明呢?
所以,主張學名藥跟原廠藥一樣好的人,我們真的不需要去跟他們爭辯,我們只希望,等到他自己要用的時候,他是否還能夠一樣的堅定自己的想法,堅持使用學名藥而已?如果他們能做這樣的聲明,比較不會讓人家覺得,他們只是說說而已!

至於主張原廠藥比較好的人,在生命最關鍵的時刻,想要使用原廠藥的人,你又是否願意自費或自付差額呢?


無論做什麼選擇,我們都必須為各自的選擇「付出」與「負責」!

後記: 
請大家放心,醫師本著救人的立場,一定給予他心中最好的藥物(如果那時候還有的話),即使是病人堅持用比較差的,醫師還是會曉以大義!
不必擔心,這聲明只是網友的 kuso,不會真的要誰簽啦!

小事是大事,大事是小事


很高興獲得憲哥的「簽杯」

聽完憲哥「人生最重要的小事」,發現他談的其實都是「大事」!

從憲哥開始分析課前問卷,再到憲哥cue我時,我認為他是在透過這場演講,給我傳達「特定指示」。雖然他事後否認,但這也符合他說的「沒有目的,就是目的」,他雖然沒有針對特定的對象在談,但是,聽者有意,各自吸取、與解讀憲哥要傳達給自己的指示。這樣真的有像是去求神明拜拜一樣的感覺,至少,經過這「一拜」,我心中的疑惑有了答案!感謝憲哥~

從「選擇的機會成本」、「無謂布施」、「認識自己的天賦」、「每個人都是媽生的」、「成功需要簡單的事重複做」、「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被看見!」、「放大天賦,改進缺點」、「善念」,這些都不是人生的小事!對我來說,這些都是人生的「大事」!

對照這幾天讀理察.卡爾森的「別再為小事抓狂」,原來我一直在乎的「大事」,其實只是書中所說的「小事」!(書中有100種可以改變的方式,讓自己不再被「小事」所困擾!非常值得推薦~)

真的很有趣,「小事是大事,大事是小事」,一個星期裡,竟然讓我把這個觀念,完全翻轉了過來!

另外,意外獲得憲哥的「簽杯」,也是在提醒我自己要學習更「謙卑」!


就是這張照片,讓我獲得「簽杯」

另外還有兩件收獲:
1. 就是帶我太太去聽憲哥的演講,太值得了!透過憲哥的精彩表達,化解了我們彼此的一些小分歧,有助於夫妻的融洽,推薦夫妻同行!


2. 原本星期四在成大分享的「醫療溝通的雕蟲小技」,我也是一直在對抗自己的焦慮,一定要等星期一聽完憲哥的演講後,才開始訂定要分享的主軸:最後是借用憲哥的名句,改變成「醫病溝就是:對關鍵的人,說對的話,被聽見!」,然後,再大刀闊斧的「捨掉」1/3 的內容,「講自己的故事」!對一場沒有售票、入場時間不定、在中午時段、有半數聽眾年過半百的演講,能有如此的反應,關鍵是在最後一刻的「取捨」與選擇「善念」的傳遞!
我也出乎意料之外的,沒有被開場的人數影嚮心情,只是延長了暖場的時間。(不過,這可能會讓來捧場的新思惟之友的高手門,有些許的失望了~ ^_^)


從此,我要開始經營這些憲哥所謂的「小事」,放下理察所說的「小事」!


開場與中場的觀眾

與 Ken-Chung Chen合照

在成大分享「醫療溝通的雕蟲小技」


後記:
感謝大蛙炳晏分享這段故事,憲哥的間接影嚮力﹣﹣善的影嚮:
「個人在上個周末的一次辯論會前晚,還在為只能講12分鐘大限傷腦筋時,剛好您加了我好友,看您對憲哥的推崇,我也誤入他在台南演講的slides中神遊,再跳回您的感想時,「捨得」這兩個字幫助了我,大筆刪減1/3slides, 設定主軸,勤加練習,結果是最後一個字說完鈴聲響起。把整個觀眾投票結果翻盤了!謝謝你的分享,我覺得也有必要分享給您的好友,有機會再碰面嘍!」